(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旨在保障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办法强调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不得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内幕信息在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公司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报告、公告义务。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须按时编制并披露。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公司应立即披露临时报告。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确保依法披露。
公司应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等签署保密协议,确保未公开信息的保密性。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进行内部审计监督。信息披露文件的发布需经过严格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确保合规。公司应关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异常交易情况及媒体报道,及时发布澄清公告。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时,公司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未及时报告或报告内容不准确的情况,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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